对大熊猫发火监禁1个月,大熊猫老子享受国

香港以法律严明著称,但一些法规条例不仅无比细化,并且处罚严厉,例如对海洋公园内任何动物包括熊猫发火,可罚港币加监禁1个月;公共场合醉酒、叫卖声太吵都要罚款50港币;破坏花草可罚2万5港币等。

好软萌可爱。不过貌似熊猫是野兽,还是挺凶猛的。

网友热评:

网友一:哈哈哈这个法律规定很可爱

网友二:熊猫这么可爱,谁会对熊猫发火呢

网友三:果然是国宝,待遇就是高

网友四:大熊猫:老子是国宝,你是什么东西?

网友五:大熊猫:凶什么凶,踩一下花花草草怎么了!

国宝就该享受国宝待遇:

而在国内呢

大熊猫属于濒危动物,也是国宝,

对此我们国家刑法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:非法杀害大熊猫,私自出售大熊猫皮毛,至少判处十年有期徒刑,严重者可判死刑。

Ps:图片来源于网络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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