竹笋被偷挖,对方却说是自家的甘霖村民吵

4月26日上午,甘霖派出所接到村民商某初报警,称因土地问题跟邻居吵架,请求出警处理。接到报警后,社区民警竹佳功立即赶往甘霖镇上沙地村现场查看情况。

民警初步了解后得知,村里土地在20年前以每户实际人口落实分配,每人按0.07亩作自由土地,可种植农作物或自行安排。

商某祥和商某初是邻居,两家土地平面大体平行。前几年,商某祥因新建房子需要沙石,叫来朋友在自家自由土地里进行人工采挖沙石。而商某初是个商人,常年在外做生意,他家自由土地上种满了竹子。

前几天,他回家在自家竹园挖笋的时候,被其他村民告知这块地不是他的,而是邻居商某祥的。商某初听完感到十分疑惑:“为什么我20年前分配的自由土地变成别人的了?”村民说他们看商某祥每年都在这挖笋,说这块边界的土地是他的。因此商某初心中十分不快。

过了两天,正好碰上邻居商某祥,商某初立刻上前质问:“你有什么权利每年到我家自由土地的竹园里挖笋?”商某祥却说这明明是他家的土地,凭什么不能挖......

两人展开了激烈的言语争论,公说公有理,婆说婆有理,都说这块土地属于自己,以无法解决告终。商某初不服气,因此打电话报警,求助于甘霖派出所社区民警。

为了能够更好地化解矛盾,搞清界线,不让任何一方吃亏,社区民警竹佳功叫来了村干部、村委会人员一起去现场实地测量。在实地测量过程中发现,当年被采挖过的土地中,有多出0.亩的土地面积并不属于商某祥,确实是归商某初所有,从而也明确了两块土地的边界线。

竹佳功和村干部经过共同讨论后,叫来双方当事人,就这一事实进行调解,双方都表示同意民警与村干部的协调结果,但商某初多次提出,要求商某祥对常年挖走竹笋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做出赔偿。

双方在现场再次产生了口角之争,但通过民警的耐心解释,给双方做思想工作,商某初做出了让步,他也体谅商某祥的挖笋行为是因为界线不清导致的无意之举,并不是偷挖,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并握手言和,一场土地纠纷就此圆满解决。

来源:嵊州警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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